1、办理条件:
(1)《*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规定:企业从事生产并用于销售的产品在尚无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,应由企业自行制定产品的企业标准作为执行标准,并明确印刷在产品的外包装上,并在相关国家平台进行备案。
(2)《*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规定: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,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,在企业内部适用。
同一款产品可以印刷多个执行标准
2、所需材料:
1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2、标准批准发布文件;
3、企业产品标准纸质和电子文本;
4、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;
5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/复审备案申请表;;
6、声明(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、国外先进标准的,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);
7、规范性引用文件和参考资料;
8、试验验证报告;
(一)受理:
企业确认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准确齐全后。在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和审核,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,将需要补齐、补正全部材料及内容后、进入审核。
(二)审查:
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对申请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审查:
1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;
2、是否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;
3、是否符合文案标准的规范性要求;
4、执行标准是否真正通过了*审查;
5、产品是否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类目。
(三)备案:
企业产品标准经备案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,予以登记编号,食品类的产品执行标准标准在正式文本上加盖备案**章,企业的执行标准在国家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可查。
办结时限:
审核周期根据产品的责任单位注册登记地址的不同,审查时间有所不同,上海市的**审核一般5-7个工作日,其他省市的审核时间在2-4个工作日左右。